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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王思琪 发表于 2014-4-3 10:18
李律师您好,:我是一个11岁女孩子的妈妈,我跟老公结婚也有十多年了这两年我们就没有过夫妻生活了,我每次 ...
1、你老公不拿钱回家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如你有充分证据,可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也可作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要求离婚。
2、你老公拒绝与你过性生活不是违背法定义务的表现,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作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要求离婚。另外,你老公如果生理正常而拒绝与你过性生活,则可能有婚外情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你可注意收集这方面的证据,作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要求离婚。
3、离婚的法定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已完全破灭”,因此,你如想离婚,则必须围绕“夫妻感情已完全破灭”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则第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可判决半年后继续起诉离婚,一般起诉2—3次,则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灭,法院会判决准许离婚。
4、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2岁以上的孩子归谁抚养以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前提条件,你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举出你抚养孩子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证据,同时举证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的证据。
5、10岁以上的孩子归谁抚养,一般还应征求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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