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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7:19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心息 于 2013-7-3 11:00 编辑

     看到这个新闻为孝顺立法,本意是好意,但这个常回家看看,如何监管?怎么才叫常回家看看?一星期一次?一个月一次?

     话说回来,LZ自我感觉还算是孝顺,逢年过节都会惦记着父母,但是外出打工的人伤不起,常年累月在外辛苦不算,回家看看父母已经奢侈的事情,楼主老家在四川靠近西藏的一个小县城,现在在重庆打工,回次家来回奔波都要3天以上,就只有过年才能回家,我也想回家,我回得起吗??我也想多看看父母,多陪陪父母,我陪得起吗?

      哎,不知不觉,自己已经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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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可以把现在的房子卖了,去买幸福时光里,别个可以为自己的父母提供免费的公寓,和你住一个小区。自己父母住不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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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什么样叫常常?我也想,但我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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