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齐天大圣~ 于 2011-9-22 21:58 编辑
小编有话:
宝宝小秋入托第一天就被同班一两岁男孩咬伤了,共缝了十余针。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治疗,外伤基本痊愈,但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疤痕。小秋的父亲李海军欲把她送医继续治疗,但和托儿所协商未果。这样事情真的是让人心痛和生气。不知道已经送孩子上幼儿园的爸爸妈妈们在宝宝进入幼儿园之前会教育他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吗?如果自己的宝宝在幼儿园和其他小朋友发生拉扯,大家会怎么处理呢?
小秋的额头、鼻尖和下巴等部位被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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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是巫山官渡镇的小秋(化名)被送入县城一家托儿所的第一天,不料,半天时间不到,小秋就被同班一两岁男孩咬伤了,共缝了十余针。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治疗,小秋的外伤基本痊愈,但脸上留下了明显的疤痕。小秋的父亲李海军欲把她送医继续治疗,但和托儿所协商未果,昨天,李海军拟状告托儿所讨要说法。
事件:女童刚入托被咬伤 李海军今年31岁,家住巫山县官渡镇当阳村2组。为让3岁的女儿接受良好的教育,他给女儿在巫山县机关托儿所报了名,并在县城里租房让母亲带着女儿读书,自己则在老家搞养殖。 他说,9月5日是托儿所开学的日子,当天早上8点,母亲送小秋到托儿所交给老师就离开了,并给他打了个电话。9时许,李海军突然接到一位姓朱的老师的电话,称小秋在教室里被同学咬伤了,正在巫山县中医院治疗。 他匆匆赶到医院,看到受伤的女儿,李海军惊呆了。“女儿的额头、鼻尖和下巴等部位被咬得又红又肿,有的地方还在渗血。”李海军说,仔细检查了女儿的身体,发现手上、肩部还有多处咬痕。“重庆市法医学会巫山验伤门诊法医验伤证明”显示:小秋全身伤痕多达十余处。 当晚12时,小秋被转到西南医院治疗。记者在该院门诊诊断证明书上看到:小秋面部及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裂伤;额部及右眼下方各有一长约1厘米全层皮肤裂伤;鼻尖处可见一长约2厘米的V形皮肤全层裂伤;面部皮肤裂伤…… 在该证明书上的医生处理意见处写着:面部外伤治愈后将遗留瘢痕及色素沉着,需半年至一年后视情况进行治疗。昨天,小秋的主治医生柴琳琳说,当时小秋面部等处的伤口被缝了十余针。她称,小秋面部被咬后留下的疤痕将会是永远性的。 老师:教室太乱没有留意 昨天,该托儿所所长吴玲介绍,小秋入读的小班有49人,均是3岁左右的小孩。当天共4名老师管理小班。不知何时,两岁多的君君(化名)抱着小秋就咬起来,待老师发现时,小秋脸上已被咬出血。 朱老师说,当时她和另一老师发现君君咬着小秋的手不放,好不容易把君君拉开后,君君又扑过去在小秋手上咬了两口。 为何咬得如此严重后老师才发现?朱老师说,早上8点是小孩们的早餐时间,家长送小孩到教室,喂完小孩早饭都走了。这时班上的小朋友们闹开锅了,有哭的、在地上打滚的、尿裤子的……她正在安慰几个哭得厉害的孩子,其他老师也都在忙着收拾餐具,照顾孩子。因当时教室里哭声一片,她也不知道小秋是被咬哭的,所以没有及时发现小秋被咬。 宝宝:脸上留疤害怕入托 半个月过去了,小秋的外伤基本痊愈,但脸上还留有疤痕。昨天,记者从李海军发来的照片中见到,小秋鼻尖、右脸、额头、下巴的疤痕清晰可见。李海军说,此事发生后,小秋便不愿意去托儿所了。 昨天,君君的家长肖先生表示,儿子把小秋咬伤了,他们也觉得过意不去,他称他愿意和托儿所一起承担小秋的医药费。为了避免君君再咬伤人,已没让君君上学了。 据了解,小秋从重庆回家后,曾到巫山县医院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治疗,而这些费用全由托儿所垫付,随后,小秋一直待在家里。李海军要求托儿所将女儿送到西南医院进一步治疗,遭到校方拒绝。李海军表示,将通过诉讼渠道追究托儿所的责任。 律师:托儿所有监护责任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认为,小秋和君君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在托儿所生活学习期间,学校应承担管理、监护的义务。托儿所对该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君君的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提醒 幼儿爱咬人 家长要教育 一两岁的宝宝,其语言发育不够完善,所以常常用咬等手段来引起家长或同伴的注意。这个阶段的宝宝好奇心强,当看到其他小朋友咬人时也会模仿;或当要求没有被满足心理感到不满时,也会通过咬人发泄。如果3岁以上的孩子仍然爱乱咬,就是一种侵略行为了,想通过这种方式得到所需,或威胁其他孩子。家长看到孩子要咬人时,可用宝宝感兴趣的物品转移其注意力。同时,要明确地告诉宝宝,咬人会伤害别人,是一种错误行为。
昨晚已在谈天版发了贴,大家都来关注下小秋秋的命运!
3岁女孩入学第一天竟在教室被同学咬伤13口!气愤!!!
http://www.cqmama.net/thread-62191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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