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儿子已9岁 于 2010-12-25 09:31 编辑
“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市人社局副局长王安石说,此次调整了居民医保的政策,完善其低费率、广覆盖、保大病的功能。 其中,一档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5%~80%),二级医疗机构(35%~40%)。 二档在一档的基础上,视医疗机构的不同分别提高5%。至此,一、二档报销比例较之前平均提高了5%~10%。 同时,这次提高了住院报销封顶线。 一档参保居民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万一人一年,提高了约3万元;二档参保居民报销顶线提高到10万元一人一年,提高了约4万元。
“按居民可支配收入核算,重庆这一标准已远远超出国家要求的6倍的水平”王安石说,这两个档次分别提高一倍以上,足以保障居民日常的医保需求。
“将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肝、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肝、肾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等3种重大疾病门诊保障与住院合并。”
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参保成年的人基础上提高5%,分别达到85%和90%;同时,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肝肾移植前的透析和手术的抗排异治疗、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纳入重大疾病支付范围,门诊与住院报销比例相同,封顶线(含住院与门诊)提高为一档每人每年10万,二档每人每年15万元。
新生儿母亲当年已参保,新生儿可自出生3个月内起自动纳入参保,随母亲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其至最高封顶线。
错过参保缴费时间的新生儿也可在出生三个月内缴纳全款(不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独立参保,享受未成年人待遇,不设待遇支付等待期。此措施填补了新生我出生当年无医疗保障的空白。除了集中时间参保,市民今后还可以享受常年参保。 2011年的未成年人城乡合作医疗保险,比起去年,报销比例和额度,都有了一定幅度的上涨。以二档为例,年交保费120元,年最高报销额为15万元。
(1)一般疾病的门诊报销规定 报销比例为55%,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70元,且必须在区内定点医院。
(2)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规定
街镇级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线 100元 ; 报销比例 80%
区级级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线 500元 ; 报销比例 50%
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线 1000元 ; 报销比例 35%
(3)区外就诊时,可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经区合管中心同意并备案后,便可在区外三甲医院和专科医院就诊。急诊患者,可先办理区外住院手续,5天内到合管中心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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