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儿子已9岁 于 2017-5-23 10:02 编辑
讲讲险种停售——还原始的寿险市场
4月1日之前遍及全国全行业的“险种停售”和“寿险变革”炒作已过去了,现在保监会正在追究调查各保险公司,希望通过这次行动,能消灭早已为人诟病的误导。
保监会这样的想法让人期待,但我觉得朋友们自我的学习和认知,无疑会比寿险行业本身漫长且曲折的革新之路,来得迅速和实在。
这儿有必要再向朋友们重申一遍,保险非资源类产品,不会受资源紧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反而会随着社会的发展,愈加完善。
中国寿险从1994年至今,如真值得我们抢购,只有3次:1997年4月1日,1997年11月27日,1999年6月10日。
可能很多代理人和朋友都没经历过,这三次才是真正的涨价。客户会主动找到保险公司,急着投保。涨价前的那个晚上,保险公司内外勤通宵达旦地工作,忙着缴费和录单。那时缴纳保费只能用现金,不能转账,所有工作全靠人工。
可这三次涨价的缘起,都是银行大幅降息。
寿险业初期,还没设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所以央行每次降息都会影响到保险价格。这三次,是真正意义上的涨价,也就是保险责任没有什么变化(个别险种责任利益还降低),但保费却增加了不少,有的险种,保费竟然多了3倍。所以,这种情况下的抢购,是合情合理的。
2002年后,寿险行业一直沿用2.5%的预定利率。直到2014年,保监会才开始实施市场化,允许最高利率为4.025%。这无疑是好消息,因为这意味着保费会更低,回报也更高。
因而这种环境下的险种变化,不会再涉及到保费上涨,而只是险种的升级换代,大家应该称道才是。举个例子,重大疾病的种类,就由最初的7类不断增加,10类、26类、30类、45类+8类轻度重疾,现在很多保险公司已经突破了100种。意外残疾的范围,也由最初的7级34项,增加到现在的10级281项。
保险市场的逐步放开,让竞争加剧,所以不该会有投保条件提高的预期。说某些险种投保起点会提高,也是一些人别有用心的炒作。
“买的不如卖的精”,当全行业举国炒作时,朋友们也难免会受到影响。我周围就有代理人在这段时间疯狂炒作,签了不少的保单。比起新的险种,旧险种的保障无疑欠缺不少。
中国寿险已经走过漫漫21年,保费规模早已迈入保险大国的行列,但与保险强国却相距甚远。与发达国家相比,行业的三大主体,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公司和客户群体,都还需要进步。
作为行业的主管单位,保监委远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因为管理不严,保险公司还没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对外开放程度不够,让大家不能充分享受到自由竞争带来的利好。
我们的市场(客户)其实还很原始。因为缺乏工业大革命大协作的熏陶,几千年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和农耕文化,让相互之间少了联系和协作,所以保险互助的性质还有待深入人心。即使在保险意识较强的城市,大众的保险认知能力还差强人意。为什么保险公司和代理人要炒作且频频得手,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发达国家的寿险公司,早已摒弃了代理人制度,而采用员工制,以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加盟。在中国,由于采用低成本快速扩张方式,招徕的代理人,不要说专业,就是品格都让人担忧。保险公司对险种的研发,以及公司运营模式,也亟待加强。作为寿险行业最重要的主体,保险公司真要发挥一个“企业公民”的职责,而不是简单地“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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