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新村实验小学校
2018年新生招生范围 和招生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新生招生范围及招生办法通知如下: 一、我校2018年招生范围: 1、渝北一村、渝北二村。 2、建东一村:建东一村29号、建东一村35号、建东一村61号、建东一村62号、建东一村66号、建东一村67-68号、建东一村76-78号 。 3、建新东路1-27号(单号)。 4、建新东路24号(川维招待所)旁小路入口,沿中野路至建新东路右侧相对封闭的区域。具体包建新东路8—26(双号)、 建新东路30号(老教师宿舍)、建新东路54号(白云大厦)、建新东路66号(刚果公司家属区)、68号(白苑楼)、70号(白苑楼)中兴村13号(区分局房)、中兴村16号(区分局房)。中野路5号附8、9、10号 5、塔坪80——86(双号)。 二、我校2018年新生招生政策: (一)“三对口”招生 按照市区教委规定,我校2018年新生招生定于2018年6月20日启动,我校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 1.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一致,居住地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一致,户主、房产是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 2. 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起户籍一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或房产是祖父母(外祖父母)。 3. 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且实际居住、户主和房产是其他法定监护人。 请符合以上情况且于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户口本、房产证、社区居住证明等能够印证以上情况的合法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我校尚美楼一楼美术室报名登记。 时间:2018年6月20日。 (二)根据市区教委政策,我校2018年在招生计划内、完成“三对口”招生后,有空余学位情况下继续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指全区公办小学“两对口”招生) 1.适龄儿童户籍在招生范围且自出生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或母)一起在招生范围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3年以上。 3.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北区且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房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4.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北区,但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房3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请符合以上情况且于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持户口本、房产证、社区居住证明等能够印证以上情况的合法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来我校尚美楼一楼美术室报名登记。额满为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 三、录取办法 符合“三对口”“两对口”情况的,我校审查材料、查验居住地真实性后,对情况属实的学生直接录取。 发放通知书时间:2018年6月30日前。 咨询电话:67725195 联系人:苟老师
重庆江北新村实验小学 2018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