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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疫苗致死
宝宝不管在哪,都有妈妈爱!(关注疫苗事件)
我小孩-2010.6.2号,刚满35天没病没疼,打完疫苗当天晚上就死亡;我忍着莫大的悲痛想做个病理解剖分析, 就想要一个明白,‘弄清楚死因’哪知道等了近俩月的鉴定报告出来说是肺炎致死。宝宝从出生到事发前后根本就都没有任何肺炎症状,连一丁点感冒发热小咳之类的病都没生过月子里小孩大人从没有过打针吃过药。如果你有自己的孩子应该也明白这种心情,在防病阶段受到如此严重的人身侵权损害,做不到让自己孩子不明不白的走!正为人父母们啊对小孩打的疫苗必须要特别重视! 很多时候都要靠自己留意。很多防疫站门诊机构是问都不问, 拿起针就打了实在让人寒心。此次疫苗事故只要能推动医院防疫卫生部门开始公开告知孩子父母疫苗接种的风险,并且在一线人员部分强化预防疫苗接种的责任心,我觉得就是相当大的安慰了!
医疗卫生相关部门专家,这方面说了算,很多病人和医疗机构信息不对称,很多不出人命什么大事的就算蒙蔽过去;报告书是多么权威:但婴儿致死的时间与接种时间在第一状态下是有不可推脱的原因。“急性肺炎,胸腺肥大,淋巴结等一系列的症状…胸腺为机体的重要淋巴器官成人胸腺约重10~15克,婴幼儿期为30-35克,医务人员都知道宝宝胸腺大正常小时候都增大,当T淋巴细胞充分发育,迁移到周围淋巴器官后,胸腺重要性逐渐减低。卡介苗接种反应中都可偶发生淋巴结炎症接种后也提到1-2个月左右,淋巴结肿大明显。这件事上现在看来有没有肺炎无关重要,十个小宝宝可能九个就有不同程度的肺炎器官炎症,没见几个猝死的;而且肺炎有症状哪怕是暴发性肺损伤--急性间质肺炎之前也多少都会有点症状发病还在数日至数周内,可我小孩注射乙肝疫苗15小时左右就死亡;从她出生就每天在一起天天带着她喂奶/哄睡/换尿布个把月了从她从生过病,就连出月子30天的体检医生都说均正常达标了!
所谓的专家定论把我们都当傻子么!疫苗就是靠应激产生抗体的,如果灭活不合格,很容易出问题!很多例注射疫苗过后导致肺炎;重症肺炎在秋冬季是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哪个做父母的小孩有什么病症状况的话他自己首先不知道?每天我都守着孩子过的!
肺炎一定会有临床的表现:如咳嗽,发烧,气喘,但我小孩打针前后都无任何这方面的症状。
肺炎会有一定的发病过程,就算是非典,流感传染病毒,也不可能几个小时就致命。我的小孩一直到凌晨快2点观察都还无问题。如果小孩的肺炎严重到晚上就致命的程度,我们在白天就一定会发现这个症状,我们也不会带她去打疫防针。小孩出现事故,是在打完疫苗后的短时间内,跟肺炎发作有这么巧合?!
我宝儿满月时去体检:儿科大夫检查都说了均正常没别的什么异常就是体重有点偏瘦不过没事后面几个月会赶上的。(注:宝37周剖的,出生时还很争气,护士阿姨给的评分是+10分)我的小孩比同天出生的宝宝小,刚满月医院称体重才多增1斤2两。体检之后回家对宝宝每天的奶量都做了记录,每天多一点点我都很开心,盼着宝宝快长大!世上真有如果的话我说什么也不会给宝宝打这致命一针!
专家鉴定诊断报告书上显然只是作出了“合理性的死亡”证明,反而忽视了家属最大的疑虑,未提及疫苗有可能引起的一系列不良反应及与婴儿致死的原因是否有连带关系只一味的提到起促进作用。婴儿有肺炎怎么能注射疫苗呢?家长检查不出来情有可原,医生也不分青红皂白就打疫苗,医务人员没有检查孩子身体状况就打疫苗就是失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侵害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都可维护自身合法享有的权益,而且民法通则是基本法高于其它条例。预防接种事故,属于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侵权案件。在该类事故中,受害人做为普通百姓对接种的生物制品是否有质量问题、接种途径及接种操作是否正确、接种部位或器械消毒是否规范、自己是否是合适的接种对象等计划免疫专业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所以客观上其无法也不可能适时采证以供鉴定或诉讼之用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应由医疗机构进行举证.护士没有在注射疫苗前有对我们进行详细的询问(甚至连“一”句话都没问)孩子的身体状况,他们根本看都不看,办好手续就直接打啦!专家报告书预防接种事故鉴定结论不是证明我小孩事故惟一的证明方法。即便,是肺炎?“医院”应拿出证据肺炎可以注射该疫苗,否则就是医院的责任!
我也把相关的报告给朋友的内科主任的老妈看, 她也说肺炎不可能所有内部器官都淤血肺部血怎么都还倒回胃里,全身脏器淤血很可能是过敏,开始时的昏昏欲睡就是过敏的表现;(当时拨开宝包被的一霎那看见一脸的血是咋样的反应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忘!可怜的宝宝你怎么就死的那么惨啊)。出了这种事情,相信大部分父母亲都可以接受因为疫苗的原因而致死,从时间上注射完疫苗当天晚上就出事,说与疫苗无关是很难让人信服,不能接受的是如果明知是疫苗的原因,而 把它说成莫须有的"肺炎",一些略懂医学的人都知道突发性猝死肺部就都会有肺炎的症状. 而且无论多厉害的肺炎也不可能没有症状,短时间内致死。
肺炎可以是医源性的,也可以是自然感染性的,两者在肺部病理改变没有差别。医疗发展也是科学,也有局限性;谁能在50年前能预料到现在能上网,看电视?很多宝宝就是因为接种疫苗发烧成肺炎。法医解剖分辨不出来:基本原则是看到什么说什么,不作评论而专家定论意向全是偏向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只要侵害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都可提起民事诉讼,判断损害有无责任有三个要件:
1.是否有损害后果。
2.是否有不当行为。
3.不当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必然联系。
三者缺一不可。接种疫苗事故和医事纠纷中第一条一般没有争议。医务人员有无不当行为,常见的医务人员不当行为有:非法行医,不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和制度,没有做到应尽的注意,再有就是不当行为有无造成损害。最主要的是第2条,接种门诊所违反医疗制度和规程:在门诊内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责任心,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防疫工作3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证书,经过注册;受过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免疫规划知识、技能培训,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并获得上岗证的人员。我小孩在北山门诊接种前护士没有询问病史和最近孩子有没有不妥的地方,如果孩子有病在身,应该暂缓接种,出事后家人去问了护士的合法从业相关证件回答竟出乎意料“有学校毕业证”。接种点应该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检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检查床等,包括要配备档案资料柜,对预防接种卡、登记簿等有关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好。可我宝宝去的那个小门诊却什么都没有。简单描述下带抱着宝去门诊打疫苗看到的情景:巷子里的一间门面房,水泥地面,连个卫生间都没带更别提分离单间了,简陋的设施连自来水龙头洗手的都没有,靠墙两个没见亮光的小冰柜1个有点像家用的碗柜,四张桌子2:2并拢面对摆着,没有柜子所有的本本小山似的乱七八糟在桌上填资料工作人员头也不抬(原始户籍警的感觉);护士桌子前我左脚跟下放着个垃圾桶,垃圾袋边缘地上到处血迹,废弃药瓶,棉签,废纸。。护士打针前不开金口,连宝宝长什么样也都不知道、更别提什么是“体温表”了!注射用的疫苗也不知哪就冒来的,桌上没见有恒温设施、冰柜还在她身后了从进门诊就没见她起过身。近段时间重庆气温升高白天还老停电难道是去户口所在片区的门诊注射的宝宝命就不值吗。在医学上,既然疫苗有不良反应存在,那么鉴定报告书也应该就此进行合理的分析并给出结论,但事实是没有。专家报告书牵强附会很明显偏向了有关部门。人命比不过人性的弱点!(有的甚至司法解剖鉴定报告还没出专家定论就总结出来了)。 《计划免疫管理条例》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预防接种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民法侵权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预防接种事故和医疗纠纷同属平等主体同样适用,预防接种事故鉴定报告书不应该是预防接种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前置程序。将预防接种事故鉴定结论作为民事赔偿案件处理的必备条件,鉴定机构的不作为将会成为受害人索赔的程序障碍,致使受害人不能及时主张权利,就是不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有人性责任心的大夫曾对本人透露(可能宝宝是。。。。。)世上有一种病症叫做:疫苗诱发迟慢性过敏反应全身血管突然扩张造成休克 淋巴细胞被抗原激活而攻击正常组织细胞。
具有权威性的专家真就只是个“印章”?在承受着失去宝宝苦熬等待尸检结果,黑暗无光痛苦的日子里,我等待的是宝宝肺炎致死,专家竟然+“偶合” ?还是儿科那句话十个小宝宝可能九个就有不同程度的肺炎,没见几个没任何症状一夜之间猝死的。其实,真的是疫苗引起的,属于允许范围内、没有必要回避也是无可厚非的。(某些专家:“科学是有遗憾~~)卫生部门不是说过有万分之一的过敏么。即便我宝宝注射疫苗致死人们也不会因噎废食。 相反,即使真的是肺炎,也绝不可能一夜之间就死亡!
痛失爱女的妈妈:贺亲
于2010年8月1日.悲痛哭诉
重庆法医验伤所
尸检病理报告 (重法2010A 字第3099号)
姓名:孙琳 性别:女 年纪:35天 籍贯:重庆万州区
死亡日期:2010.6.3日7时许
解剖日期:2010.6.4日14:55分
死 因:急性双肺间质性肺炎致急性呼吸 循环系统衰竭死亡。
胸腺淋巴体质基础上“乙肝疫苗”注射后伴发局部感染等对死亡起促进作用。
法 医 尸 体 解 剖 诊 断
1.急性双肺间质性肺炎;急性肺水肿,淤血,部分肺泡腔内透明膜形成;肺内散在.灶性.片状出血.
2.左上臂上段外侧真皮浅层出血,急性小脓肿形成;真皮深层与皮下组织交界处肉芽肿形成(符合卡介苗接种注射后形成)
3.胸腺肥大(重30克,大小为6.5cm*5cm*0.6cm);肠系膜淋巴结,回肠淋巴滤泡增生;
4.内脏(心,肝,肾,脑等)实质细胞变性,坏死(肝以水变性为主);
组织疏松水肿,多脏器组织出血(肺.心.肝.肾.脑.脾.肾上腺等)
5.卵圆孔未必(0.3cm*0.2cm)
6.紫绀。
(以下是本人小孩的也不知道几分钟就做出的专家报告结论)
我是小孩妈妈:152 23546822,QQ:34157291
稍微懂一点医疗常识的都能看出报告太过分了!我空间里还有宝宝月里记录的照片,看是不像专家所说的得了肺炎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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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以及专家牵强附会的结论报告书
市级专家组诊断书如下
一.急性双肺间质性肺炎
诊断依据:
1.尽管患儿生前没有明显发热、咳嗽等肺炎临床表现,由于患儿年龄小,偶合的急性肺炎处于潜伏期或前驱期时,其临
床表现可以非常不典型,国内已有相关文献报道。
当间质性肺炎病程发展到后期,因肺部严重炎症、水肿及广泛出血,患儿随后出现呕吐、循环障碍及口鼻等出血的临
床表现。肺大体解剖提示:肺实变。
2.病理解剖发现肺泡壁明显增宽,毛细血管扩张、淤血、出血;肺泡壁上有散在、灶性淋巴细胞、单核细胞浸润;肺泡壁
及肺泡腔内散在、灶性片状出血,部分肺泡腔内可见水肿液、单核吞噬细胞及泡沫细胞、巨细胞;部分肺泡内透明膜形成;
部分肺泡代偿性扩张;间质疏松水肿,单核、淋巴细胞浸润;肺膜疏松水肿,血管扩张、淤血。
二.先天性免疫功能低下(胸腺淋巴体质)
诊断依据:病理解剖显示:
1.胸腺肥大(重30克,正常值为15-20克).
2.淋巴组织增生(肠系膜淋巴结、回肠淋巴滤泡增生)。
3.肾上腺皮质部分脱失,部分核固缩、溶解,血窦扩张、淤血、出血、包膜下灶性出血。
三.先天性心脏病
诊断依据:
病理解剖发现患儿心脏卵圆孔未闭(0.3*0.2CM)
四.在胸腺淋巴体质基础上伴注射局部感染
诊断依据:
1.大体解剖显示:左上臂上段外侧有0.5*0.3CM暗红色区,局部稍隆起.
2.病理解剖显示:真皮深层和皮下交界的地方有肉芽肿形成,肉芽肿内为增生的纤维结缔组织,类上皮细胞、
朗罕氏多核巨细胞,符合卡介苗正常接种后的免疫反应。
3.在红肿处,皮肤上皮细胞完整,但有局限性凹陷,伴少许炎性细胞浸润。在真皮浅层血管扩张出血,有急性灶性脓肿,细胞
浸润,为新近注射(乙肝疫苗第二针)所致。
五.多脏器损害及出血
诊断依据:
1.病理解剖显示:心、肝、肾、脑等器官实质细胞变性、坏死、组织疏松水肿。
2.肺、心、肝、肾、脑、脾、肾上腺等组织出血。
六.死亡原因
患儿为急性间质性肺炎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七.与接种乙肝疫苗是否相关
专家组讨论后一致认为:根据目前收集到临床和病理资料分析,患儿死因为接种乙肝疫苗后的偶合症.因其为先天性免疫功能低
下(胸腺淋巴体质),急性间质性肺炎,接种后伴发局部感染,对死亡起促进作用.
八.建议
对监护人作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在当地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调下,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公章:重庆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
主题词:预防接种 疑似异常反应 调查终结 报告 抄送: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万州卫生局 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2010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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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描述:乙肝疫苗致死。宝宝不管在哪,妈妈永远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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