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大学毕业后,当时和男友(现在的老公)找的工作不在一个地区,于是就开始了两地奔波.04年底,老公的父母不愿意儿子这样吊起,于是给我联系工作,希望我能够从区县上重庆,当时我的父母是不同意的,毕竟我是事业单位,教育工作者,到重庆就成了一个打工者,于是决定就在区县给我买套房子.但是我看到老公的迫切,我也厌烦了这样两地奔波,于是坚决地违背了父母的意愿,毅然辞职到了重庆.在我同意辞职并办理人事手续的时候,我老公的父母怕我上来后占他们的便宜,于是赶紧把自住的小房子卖了,另外买了一套大房子,写上了我老公的名字,并要求我老公付按揭,并且在他们有生之年不能处理这房子(我老公参加工作一直住的单位宿舍,他父母是在北碚).后来我们结婚,他父母分文未给,我爸妈给了6万,结婚后我就想我们要在重庆自己买套小户型,于是我叫老公跟他父母讲,北碚房子按揭不付了,我们另外要买房子,结果他父母不同意,于是这事就给拖下来了,一拖几年,中途又出了一些事,手里的钱也用的差不多了.直到09年,我父母眼看房价越来越高,我们住在单位宿舍也不是个事,就坚决要求我们买房子,那时我们也才刚刚开始存钱,手里只有几万,我爸妈就一次性给了我们十几万,这样我们才买下了现在的房子.真是不堪回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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