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凌晨3点40左右,(在保胎两天失败之后,经历过痛苦不堪的宫缩和安保药的刺激),我立即叫护士来看情况,护士检查结果为:宫口已开4.5厘米,保胎失败,并立即电话当晚值班医生、护士等立即到产科,当时护士已作好两手准备(剖宫产手术和顺产的准备)。我和我老婆沟通后,决定想把两个小生命都保住,只有剖宫产才是最优选的决策,顺产对早产儿,特别是双胎、横位都有极不利的因素,且我老婆由于头两天输安保药保胎,未进饮食,呕吐不止、体力严重透支,无力顺产。此时,我马上来到了产科医务办,与两位当晚值班医师讨论,强烈要求她们为我老婆做剖宫产手术,并承担一切手术风险。可是,接下来与两位医师的对话、讨论,让我从希望变失望,转而激怒。胡医师与我争执以下两点:1、双胎早产儿要38周才足月(实际上,双胎只要34—37周即可足月),这明显有说假话的语言性质,未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实际判断;2、因妇产科有另一对双胎,已于6月14日进行了剖宫产手术,我说明了情况,胡医生的答复是:“人家保胎时间长,住院一个多月保胎,你们才保胎2天时间,就要做剖宫产手术?”(这是原话)。请问大坪医院是以患者住院时间长,花钱多来作为评判做手术的依据吗?医院到底是“以钱为本”还是“以人为本”,从实际情况角度为患者服务的吗?请问这是医院所谓的“医德、医仁之心”吗?
由于当时是在晚上,殷医生争执,“要做手术就等到白天才能做”,难道晚上就不能处理突发事件吗?不能以“救人为本”的原则出发,为患者考虑吗?这是医务工作者没有尽义务和职责。工作的不作为导致后面的因果。(当时值班医生都睡意未醒),这次争执大概有20几分钟,到4点一刻,我老婆在她们的惊吓之下,宫口已开8公分,并说,小孩马上立即就要出来了,(实际上,等到了凌晨5点过7分,大双才出生)。小双在5点37分才出生。期间大双一直在产科等待小双出生,时间长达半个小时之多,为什么不在大双出生后立即送往儿童监护室,本来早产儿顺产,容易对病菌感染。大双出生时,评了满分,小双8分,情况都不错,大概在5点45左右,儿童医生将婴儿抱走,直到中午11点多,儿科主治医生蒋医师打电话叫我上3楼办理新生儿住院手续。从凌晨5点45至上午11点多,这段时间,医院有医师对新生早产儿做出治疗方案吗?为何要等这么长时间才办理新生儿从产科到儿科的入院手续?之后两天,他们都较平稳。从18日到19日,医生说,小双病情不断加重,二线医生傅医师19日凌晨1点多电话通知我立即到医院,并对小双进行抢救。19日早上10点40分,小双离开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小生命,就这么离开了。
得知情况之后,老婆拖着刚刚生产的虚弱身体,来到医院,强烈要求见小双的主治医师蒋医师说明情况。当时是在儿科的办公室,我老婆亡子身痛,情绪失控,在办公室几度哭晕。
之后,大双于21日下午情况良好,取了呼吸机,22日上午,蒋医师电话通知我,大双情况正常,并在看护人员的照料下吃了10ml的奶水,我们感到非常高兴,并为大双的出院回家做好了一切准备。然后,蒋医师又电话通知,大双已欠费几百元。由于我当时在公司上班,答复下午六点下班过来立即将钱打上。之后下午快下班时间6点,儿科值班医生再次电话催促我交费,说,大双要输氨基酸药,由于欠费,没钱就不能到药房拿药。我当时就跟他们说,请马上用药,我立即过来给医院打钱,六点30时,我到医院给大双打入一万元整,并请儿科医生对大双用药。当时他们给我说,大双正在进行抢救,此时我已崩溃了。最终,大双于晚上11点55离开了这个多病菌的世界。这又是“以钱为本”还是“以救人治病为本”的医院作风。
第二天上午,主治医生蒋医师电话通知我去医院处理大双的后事,当时是我老婆接的电话,我老婆要求蒋医师对大双小双的情况作个解释。蒋医师说,“大双的情况我不清楚,因为当时我没在病房,想了解情况可以直接找当晚的值班医生”,我老婆又要求蒋医师解释小双的情况,蒋医师说,“小双已离开几天了,有些情况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再说了,孩子的情况我已经跟你老公讲过,我不可能每个家长都讲一遍。”,蒋医生最后说:“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对不起,我尽力了。”然后就把电话挂了。后并要求大双在太平间先不作处理,放到冰棺。
两个新生命就这样分别离开了。短短8天时间,我和我老婆经历了两次丧子之痛。
以上是整个事件的陈述经进,事实清楚明了,详细说明,请院方能为患者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尊重生命,实事求是、以公平、公开、公正的态度,为我们这一对鲜活的双胞胎给一个交待。
我的两个儿子还在还在大坪医院停尸房,医院除了天天催我把欠款交完,至今没有给我一个正面的答复,一直的态度都是拒不见面,拒不承担任何后果。我只想要一个说法!!!
就是在这里,我的两个儿子相继离世!!!
大双:2011年6月15日05:07——6月22日23:55
小双:2011年6月15日05:37——6月19日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