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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方质疑。
1,对个人和团体合法合规的质疑。重庆铁路南岸信鸽分会(或会员证上的“火车头信鸽”)在重庆是否属于规范性组织?根据张荣兵提供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公局、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加强信鸽管理的通知》(渝体【2001】137号文件)的复印件,其中指出“根据社团和国家体育局总局文件的规定一个地区只建一个信鸽组织,其他任何部门、单位、行业和个人均不得成立地区性信鸽组织”;同时还规定“没有市鸽协制作的会员证、棚号牌和当地规划部门发的鸽棚建造许可证,体育行政部门应责成鸽协同公、规划、民政等部门对其进行清理、取缔。”从政策上来说,只要没有另行发文,那么该政策就应该有延续性,一视同仁的一致性。
2,对南岸区规划局“两违办”的质疑。在此,我们全体业主想问,规划局的“两违办”是否属于**机关?他们的职责是否应接受群众对违法违章建筑物的投诉?面对群众对数十平方米违建的投诉,他们为什么要说,不属于他们受理范围?让我们找鸽协投诉,是否一个民间组织有独立的执法权?或是否一个民间组织具有代替**裁决一个建筑物是否合法的职能,**只有按其裁决执行的权力?这是不是一种“本末倒置”的“不作为”行为?有关人员是不是认为“党的群众路线工作”到了基层**,就是鞭长莫及,不用再落实贯彻!群众是否可以怀疑,相关人员前段时间的学习几个阶段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工作”是不是白学了?真正做到了“照镜子”之后你是否真做到了“正衣冠”,“洗洗澡”之后,是否真做到了“治治病”?没有有真正走到群众中去体察民情,和群众换位思考,体察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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