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go 回复: 1 | 浏览: 2111 |倒序浏览 | 字体: tT

Rank: 4

妈币
732  
宝宝生日
2010-07-15 
积分
163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17:19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本帖最后由 心息 于 2013-7-3 11:00 编辑

     看到这个新闻为孝顺立法,本意是好意,但这个常回家看看,如何监管?怎么才叫常回家看看?一星期一次?一个月一次?

     话说回来,LZ自我感觉还算是孝顺,逢年过节都会惦记着父母,但是外出打工的人伤不起,常年累月在外辛苦不算,回家看看父母已经奢侈的事情,楼主老家在四川靠近西藏的一个小县城,现在在重庆打工,回次家来回奔波都要3天以上,就只有过年才能回家,我也想回家,我回得起吗??我也想多看看父母,多陪陪父母,我陪得起吗?

      哎,不知不觉,自己已经违法了!


124933872_11n.jpg



Rank: 2

妈币
125  
宝宝生日
 
积分
39 
楼主可以把现在的房子卖了,去买幸福时光里,别个可以为自己的父母提供免费的公寓,和你住一个小区。自己父母住不要钱。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常回家看看?什么样叫常常?我也想,但我不能!! ...
快速回复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互联网清理整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220217粤ICP备09174648号粤网安备案号:4406043011551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0127Copyright 2004-2017 盛成科技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电子营业执照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6]7051-1702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20-85505893/18122325185 举报邮箱:kf@mama.cn 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kf@mama.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