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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8 11:23 |只看该作者 | 最新帖子 | 查看作者所有帖子 | 发短消息 | 加为好友 | 字体大小: tT

招生通知
根据渝中教(2018)90号文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新生招收工作。本次新生招生将严格执行90号文精神,按照“三对口”原则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1.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及招生范围
2018年6 月23日(星期六)至6月24日(星期日)全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报名时间
辖区
6月23日
(星期六)
上午

1.长江二路  39-99单、98-114双

2.大坪正街一巷

3.大坪正街三巷

4.大坪村

5.红光村

6月23日
(星期六)
下午

6.大坪正街1-67单、2-120号双,不含35、49-53号

6月24日
(星期日)
上午

7.大黄路9-23、28、78号

8.石油路2号

9.彭家花园

6月24日
(星期日)
下午

10.单巷子

11.九坑子

12.九坑子路

13.红岩村组大斗社

14.大坪菜市场

3.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小学多功能厅(大坪正街54号)

4.联系电话:向老师   68724356
5.政策解读:
根据渝中教[2018]90号文精神:各小学实行就近划片招生,按“三对口”原则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即学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根据文件精神,招生学校在学位紧张的情况下按如下政策实施: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须达到51%以上,房屋产权不足51%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购买二手房入户的,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须满1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及对应户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同一产权的二手房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6.报名具体要求:
(1)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小孩,带上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请带上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张(复印件正面复印地址总页、全户人口增减记载页和小孩本人户口页,背面复印父亲、母亲户口页(或身份证),共5页印在一张A4纸上)
(3)请带上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银行**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房屋地址页、签字页)。
(4)适龄儿童因其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起与父母同一户籍一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招生辖区长住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请于孩子入学当年5月1日以后前往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开具)。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小学校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六年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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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小学2018年秋季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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