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通知 根据渝中教(2018)90号文精神,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18年新生招收工作。本次新生招生将严格执行90号文精神,按照“三对口”原则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1.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及招生范围 2018年6 月23日(星期六)至6月24日(星期日)全天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报名时间 | 辖区 | 6月23日
(星期六)
上午 | 1.长江二路 39-99单、98-114双 2.大坪正街一巷 3.大坪正街三巷 4.大坪村 5.红光村 | 6月23日
(星期六)
下午 | 6.大坪正街1-67单、2-120号双,不含35、49-53号 | 6月24日
(星期日)
上午 | 7.大黄路9-23、28、78号 8.石油路2号 9.彭家花园 | 6月24日
(星期日)
下午 | 10.单巷子 11.九坑子 12.九坑子路 13.红岩村组大斗社 14.大坪菜市场 |
3.报名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小学多功能厅(大坪正街54号)
4.联系电话:向老师 68724356 5.政策解读: 根据渝中教[2018]90号文精神:各小学实行就近划片招生,按“三对口”原则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即学龄儿童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根据文件精神,招生学校在学位紧张的情况下按如下政策实施: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须达到51%以上,房屋产权不足51%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购买二手房入户的,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须满1年及以上(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房屋产权证及对应户籍,以房屋产权证过户和户籍入户时间为准),未满1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同一产权的二手房对应户籍已有适龄儿童对口入学且未满6年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6.报名具体要求: (1)报名时请家长携带小孩,带上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请带上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张(复印件正面复印地址总页、全户人口增减记载页和小孩本人户口页,背面复印父亲、母亲户口页(或身份证),共5页印在一张A4纸上) (3)请带上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银行**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房屋地址页、签字页)。 (4)适龄儿童因其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起与父母同一户籍一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校招生辖区长住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原件(请于孩子入学当年5月1日以后前往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开具)。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小学校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六年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