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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心息 于 2013-7-3 11:00 编辑
看到这个新闻为孝顺立法,本意是好意,但这个常回家看看,如何监管?怎么才叫常回家看看?一星期一次?一个月一次?
话说回来,LZ自我感觉还算是孝顺,逢年过节都会惦记着父母,但是外出打工的人伤不起,常年累月在外辛苦不算,回家看看父母已经奢侈的事情,楼主老家在四川靠近西藏的一个小县城,现在在重庆打工,回次家来回奔波都要3天以上,就只有过年才能回家,我也想回家,我回得起吗??我也想多看看父母,多陪陪父母,我陪得起吗?
哎,不知不觉,自己已经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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