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食品加工机械七批次不合格 危害身体健康 昨日,(山西)省质监局公布了食品包装袋(膜)和食品加工机械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7个批次不合格,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带来危害。 本次质监部门共对太原、晋中、运城的30家生产经销和使用单位的58个批次的食品包装袋(膜)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不合格2个批次。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溶剂残留总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溶剂残留总量是指成品包装膜、袋中残存的溶剂量。这种溶剂残留总量超标的包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将残留的有毒有害溶剂渗透到内装的食品中,从而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影响食用者人身的健康和安全。 质监部门同时对我市市场上经销的24个批次的食品加工机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不合格的5个批次。本次抽查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接地措施不符合标准要求,接地措施是一项重要的安全考核指标,有的产品接地不可靠,有的甚至缺少接地线,使用这样的产品将会给消费者留下安全隐患;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标准要求,个别企业为节约成本,使用的电源线截面积偏小,长时间过载使用会使线体发热,导致漏电或火灾事故发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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